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指引

新华财经北京2月3日电 据上交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总结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已有的现场督导实践,并将已有的做法制度化、公开化。指引规定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按规定提请实施现场检查。现场督导于2019年6月开始启动。

上交所表示,近两年来,上交所共对45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项目的保荐机构启动了现场督导,其中37家主动撤回材料,6家注册生效;4家在撤回后补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了二次申报,其中2家已经注册生效。现场督导一方面传递了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的明确导向,督促保荐机构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引导其把尽职调查主体责任和牵头核查把关责任扛起来;另一方面,与审核问询形成联动,丰富了审核把关的手段,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闯关”冲动。

此外,本次发布的《现场督导指引》根据需要着重明确了相关内容:一是明确现场督导对象以保荐机构为主,但可以根据需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一并实施现场督导;二是明确交易所发出现场督导通知后、现场督导实施前或者实施过程中撤回的项目,如该项目在撤回后12个月内重新申报的,将在受理后直接启动现场督导;三是规定了与现场检查的衔接安排,对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重大疑问或异常,且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影响审核判断的,按规定提请实施现场检查。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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