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正式落地

新华财经北京8月21日电(记者闫鹏、刘玉龙)记者21日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于21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本次新三板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一是体现“放”,契合企业特点。在授予价格方面,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低于规定的,公司应说明定价依据和合理性,主办券商发表意见;在授予比例方面,将股权激励比例的上限设为30%,对单人激励比例或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不设限制;在绩效考核指标方面,董事、高管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对核心员工不强制设立。

二是明确“管”,强化市场约束。规定股权激励实施程序,明确了内部审议、激励名单公示、强制回避表决、变更或终止程序、中介机构核查等方面的规定,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和制约作用。同时,要求主办券商全程深入跟进,对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督导。此外,强化信息披露,在参与人员范围、预留权益比例等方面明确限制要求,对激励方案要素、定期实施情况等方面明确披露要求。

三是突出“服”,顺应市场需求。在业务流程方面,以发行股票作为激励标的股份来源的,无需再履行定向发行程序;在持股计划管理模式上,挂牌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将持股计划备案为封闭期不少于12个月的金融产品,也可以自行管理、闭环运作,但封闭期不少于36个月;在持股计划载体方面,既可用专用账户、资管产品等常见类型,也允许选择公司法人或合伙制企业等作为载体。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背景下,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在新三板落地实施,有助于挂牌公司在特殊时期留住人才、稳定人心,也是资本市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体现。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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