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专家库定位

专家库是本所专家咨询机构,负责向本所提供专业咨询、人员培训和政策建议。

专家构成

专家库由从事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紧密相关行业的权威专家、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专家组成,并可根据行业设立不同咨询组别。所有专家均为兼职。

人数无限制。

任期

无任期限制。

选任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和诚信准则,没有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二)从事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紧密相关行业的科学研究、企业经营、投资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熟悉相关方面的产业政策、前沿技术、发展前景、竞争态势等,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三)愿意且保证认真参与咨询工作;

(四)本所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解聘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

(二)未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勤勉履职;

(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

(四)本所认为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

专家库职责

专家库专家就下列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与发行人业务和技术相关的信息披露问题;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三)重组上市标的资产是否为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

(四)国内外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发展动态;

(五)本所相关行业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

(六)本所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咨询的其他事项。

专业咨询

本所根据工作需要向专家库专家进行咨询的,应当提出具体咨询事项,并通过召开会议、书面函件等方式,向咨询事项涉及的相关行业专家进行咨询。

专家库专家应当结合自身专长和所从事工作,认真阅研本所提出的咨询事项以及相关材料,以个人身份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意见。

回避

(一)专家或者其亲属近两年内担任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或者其亲属、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存在股权关系,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三)专家或者其亲属、专家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内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四)专家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行业竞争关系,或者与发行人或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有利害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五)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前,与发行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六)本所认定的可能产生利害冲突或者专家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编辑: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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