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 110 亿!乐视网会否被推向深渊

证券市场红周刊2019年05月17日09:02分类:上市公司

已被暂停上市的乐视网再遭打击。5月15日,乐视网公告称,公司于前一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支持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请求,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面临被要求与其他乐视体育原股东共同承担前海思拓股权回购款等裁定结果。

法院裁定,乐视网等被申请人需要向前海思拓支付暂计至2018年11月20日的股权回购款132547945元、保全费5000元、保险费126495.3元、律师费60万元及仲裁费62.06万元,支付期限为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如若逾期支付,将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目前,乐视体育14方股东已对乐视网提起仲裁申请,除上述案件已出具仲裁结果外,其他13方股东仲裁仍在审理过程中。如果乐视网违规担保案件均被判决败诉,根据乐视网内部测算,乐视体育两轮融资资本金84亿余元,若均按照每年12%的单利计算,最大回购责任涉及金额高达110亿元。

关于这场仲裁的缘由,乐视网早前有过披露。乐视体育于2014年3月成立,于2015年4月引入投资者并签署《A+轮股东协议》和《A+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7方投资款共计5.79亿元。乐视体育于2016年4月再次引入投资者,签署《B轮股东协议》和《B轮融资协议》。新增投资者嘉兴永文明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乐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0余方分别以现金、债转股形式增资,投资款共计78.33亿元。前海思拓参与了乐视体育B轮融资,目前持有乐视体育0.46%股权。

上述协议设置了原股东(暨乐视网、乐乐互动、北京鹏翼)的回购条款。原股东承诺,如乐视体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资方认可的上市工作,原股东将在投资方(并由各投资方分别单独决定)发出书面回购要求后两个月内按照协议约定价格,以现金形式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并支付全部对价。根据上述协议,若2018年底乐视体育无法完成上市工作,乐视网、乐乐互动及北京鹏翼将面临可能支付投资方持有乐视体育股权收购价款的风险。

随着乐视系资金链断裂,乐视体育上市一事自然搁浅。此后,乐视体育新增股东纷纷对原股东提起仲裁,要求包括乐视网在内的三被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等仲裁请求。于是便有了本次仲裁。

乐视网近期风波不断,上述仲裁结果无疑将令公司的被动局面更加雪上加霜。上月29日,乐视网公告称公司及第一大股东贾跃亭先生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乐视网,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扔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参加对乐视网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有索赔预征集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上月26日,乐视网股票已经被暂停上市并停牌,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乐视网股票上市的决定,乐视网股票因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今,如果凭空飞来的一百多亿债务最终坐实,无疑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将乐视网继续推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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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