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结算公司副总经理刘凡:地方债走进银行柜台 居民投资渠道再拓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3月25日17:56分类:财经导读

新华财经上海3月25日电(记者 杨溢仁)近日,全国首批柜台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顺利发行。作为地方债市场发展的里程碑式事件,其所带来的示范意义和正面影响引起了业界的广泛探讨。

何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柜台流通式债券与储蓄国债有哪些不同? 柜台业务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针对上述疑问,记者专访了中央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总部副总经理、中债估值中心总经理刘凡。

在刘凡看来,个人投资者支持国家建设的热情不容小觑。向后看,随着金融市场建设的全方位完善,债市柜台业务的投资者数量必然将不断增大,并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债市柜台业务日渐丰富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

刘凡:柜台业务始于2002年,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零售领域的延伸。近年来在主管部门政策激励、市场各类型成员的积极参与下,柜台业务逐步激发出活力。柜台业务已支持的债券品种包括记账式国债、国开债、农发债及进出口债。本次首批地方债的成功招标发行,也标志着地方债正式开启柜台业务。截至目前,柜台可流通债券的数量为(各券种合计)232只,可报价债券为135只。

柜台业务从市场结构、交易结算安排、投资便利性等方面天然适合个人投资者和中小机构参与。简单来说,柜台业务的基本模式是“联网运行,两级托管;银行分销,双边报价;实时交易,双重查询”。柜台业务实行两级托管体制,其中中央结算公司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债券一级托管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为债券的二级托管人。中央结算公司和柜台开办机构通过专线联网运作。

柜台开办机构作为做市商,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等公开渠道报出流通式债券的投资者买入价及卖出价。柜台交易实行债券和资金的实时交割结算。中央结算公司为柜台投资者提供账务复核查询服务,旨在有效避免债券柜台超发、债券被挪用等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发生。

记者:柜台流通式债券与居民熟知的储蓄国债有哪些不同?

刘凡:柜台业务中支持的记账式国债、地方债等债券可以统称为柜台流通式债券,与居民熟知的储蓄国债相比,两类债券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流通属性不同。柜台流通式债券可以在债券发行时认购,也可待上市后买卖或办理质押贷款;储蓄国债发行期结束后不可买卖,投资者可以到认购债券的银行办理提前兑取或质押贷款,以满足流动性需求。二是票面利率的定价方式不同。柜台流通式债券是市场定价,利率通过发行当日的招投标环节确定,利率水平会受到发行前债券市场利率影响;储蓄国债是发行人参考各市场收益率整体情况定价,发行利率通常可于发行前几日在银行网点、电子渠道获取,利率水平相对稳定,且一般高于同期限银行存款。三是发行安排不同。柜台流通式债券发行安排的灵活性比较大,各券种发行基本覆盖全年;财政部每年年初会公布储蓄国债发行计划,发行月份、发行时间都相对固定。四是投资者类型不同。柜台流通式债券可供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认购交易;储蓄国债仅支持个人购买。

值得柜台债券投资者关注的是,流通式债券的流动性更强,上市后可买卖。如债券持有到期可按照百元面值兑付,并获取票面利息;在存续期内债券价格会随行就市发生变化,价格高于面值时投资者卖出可获取资本利得,但也可能出现债券价格低于面值的折价现象,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债券后理性看待流通式债券价格的涨跌。

“零售”“批发”交易互补互融

记者: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近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柜台业务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刘凡:首先,是有利于拓展债券发行渠道,提升发债空间。柜台投资者与银行间投资者有着显著不同的投资偏好和资金需求趋势。引入柜台场所作为债券新的发行渠道,对提升债券的发行规模、降低发行成本、扩大投资群体有明显的效果。

其次,是有利于提高债券流动性,盘活商业银行持仓。银行作为柜台做市商,通过双边报价与柜台投资者进行交易,有助于盘活其债券存量,提高债券流动性,推动债券可持续发行。

再者,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推进债券投资主体多元化。柜台市场支持零售交易,与银行间主体市场的批发交易互补互融,丰富了银行间市场的内涵和层次。柜台业务的开展,能够为柜台投资者提供稳健投资的新选择,将利率市场化成果推广给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本次地方债上柜,也响应了本地居民支持家乡建设的热情,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本地金融机构与民众的互动交流,与公众共享地方发展成果。

债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记者: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支持地方债市场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凡:自2009年首期地方债发行以来,中央结算公司全程支持地方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既是地方债发行方式自“代发代还”“自发代还”到“自发自还”历次改革的实施平台,也是地方债发行支持、持续性管理和信息披露的平台。中央结算公司依托先进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为地方财政部门提供了包括信息披露咨询服务、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付息兑付、估值、担保品管理以及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在内的全面专属服务。具体来看:

一是积极配合财政部构建符合地方债管理改革要求和市场发展规律的发行新机制,确保地方债“自发自还”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助力实现多地发行新布局,加大发行服务工作支持力度。公司在沪设立上海总部,不仅主动承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全面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大部署,还搭建了标准统一、京沪深三地协同的地方债发行服务机制,力促实现债券业务技术支持功能的区域辐射。

三是拓展政府债券收益率曲线新应用,以国债收益率曲线为基准,提供地方债发行定价业务方案,巩固并强化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市场基础性定价作用;持续完善地方债估值及收益率曲线建设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探索地方债收益率曲线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地方债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为发行人提供“我的统计”信息服务、发行窗口选择咨询、市场数据分析等多项专属配套服务,为发行人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四是支持发行渠道拓展,将地方债推广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部署,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工作要求,推动地方债利用一级分销、二级交易模式可持续开展柜台业务;通过重要媒体投放宣传视频,助力地方债柜台业务的普及推广;深化与柜台开办机构的服务合作,协助银行开展柜员培训,保障地方债柜台业务顺利落地。

记者:中央结算公司在践行普惠金融、推广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发挥哪些作用?未来有哪些工作安排?

刘凡:自2002年柜台业务开办以来,作为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一级托管人,中央结算公司一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零售板块坚持精耕细作,成功将利率市场化成果普及公众,构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多样化的投资者群体。同时,中央结算公司运行的柜台业务系统的价格展示、余额复核查询等功能,在市场监测、监管支持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中央结算公司将继续坚守金融基础设施职责。一方面大力宣传普及柜台流通式债券。目前相较于储蓄国债,流通式债券业务普及程度还有待提升。未来中央结算公司将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积极合作,完善柜台投资者教育的工作。

另一方面,将逐步完善价格信息展示平台功能,持续做好服务市场、监管支持等相关工作。

此外,我们还将高效对接市场成员需求,为柜台业务创新提供支持保障。支持新券种、新交易方式在柜台落地;支持柜台开办机构规模扩充,为新开办机构提供专业上线服务;与柜台开办机构合力,共同培育柜台债券市场。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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