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适时在有关品种上引入做市商

证券日报2018年12月29日09:40分类:市场动态

记者 朱宝琛 

12月28日,中金所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是场内衍生品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上述《办法》对做市商资格条件、做市交易、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在相关金融期货品种引入做市商夯实了制度基础。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推出,旨在提升市场流动性、防范价格瞬时大幅波动、促进相关品种合理定价,有助于金融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和健康稳定发展。办法制定过程中,中金所深入研究境内外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市场调研。下一步,中金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适时在有关品种上引入做市商,并监督做市商合法合规开展业务,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运行。

当日,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等业务规则。修订后的业务规则将于2019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完善套期保值与套利额度审核管理。对于符合交易所有关规定的会员和客户,需要在国债期货临近交割月份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可自动获得一定数量的额度。二是进一步强化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套期保值与套利交易管理职责。三是优化交易编码名称,将投机交易编码更名为交易编码。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将于2019年1月17日正式开展。2018年12月28日,中金所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以下简称《交易细则》)等相关规则,并新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期转现交易细则》(以下简称《期转现交易细则》)。上述规则将于2019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同时,中金所开始接受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的会员备案和机构备案。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确保国债期货期转现交易的顺利启动和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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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