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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言巨额罚单落地 新三板企业晨龙锯床81次关联交易被罚

证券日报2017年04月01日09:44分类:三板

核心提示:3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市场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短线交易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

本报记者 左永刚 

3月3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市场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短线交易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

其中,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近两年时间内,新三板挂牌企业晨龙锯床与晨龙集团发生81笔关联资金交易,晨龙集团占用晨龙锯床的资金累计发生额约为1.11亿元,浙江证监局给予晨龙锯床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

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操纵市场案中,2014年1月份至2015年6月份鲜言控制使用“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以及14个信托账户共计28个HOMS交易单元,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共计约5.78亿元;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4月3日,账户组合计持有的多伦股份持股比例变动两次超过5%,鲜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决定对鲜言操纵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约5.78亿元,并处以约28.92亿元罚款;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鲜言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短线交易案,涉及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晨龙锯床集团有限公司。

1宗操纵市场案,为陈广潮、黎杰广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合谋集中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频繁以高于市场成交价的委托价格申报买入,在临近收盘时前后交替大幅拉升“蓉胜超微”股价。

1宗内幕交易案,涉及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事项。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