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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

证券日报2017年03月01日09:16分类:创业板

核心提示:现行创业板IPO标准缺乏市场包容性,无法发挥创业板的应有功能

本报记者 孙 华 

“创业板现行IPO标准仍属‘工业版’模式,它重企业块头、重历史盈利水平,而轻主营收入成长性,这样的IPO标准很容易将互联网企业、轻资产型企业,以及新业态、双创型企业排斥在IPO大门之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董登新指出,由于现行创业板IPO标准缺乏市场包容性,这使得创业板名不副实,无法发挥创业板的应有功能,它将创业板变成了第二个主板,甚至失去了创业板应有特色。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金立扬曾表示,创业板推出后还有很多中国龙头互联网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最著名的就是阿里巴巴和京东,这确实反映了国内资本市场在服务创新型企业方面还有很大缺陷,特别是创业板作为支持自主创新的板块,这些企业不能覆盖,说明它的包容度是不够的。

金立扬举例说,深圳的柔宇科技,估值已经超过30亿美元,成为全球成长最快的企业之一,不足三年就挤入“独角兽俱乐部”,但目前还没有盈利,不符合国内的上市标准。

创业板推出以来,成绩斐然。目前已经有601家上市公司,分行业来看,新兴产业仍是引领创业板发展的排头兵。互联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电气机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净利润增长较快。

“这么多年来,国内科技创新和投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七年来创业板的框架没有发生特别大的调整,这也是改革呼声越来越高的原因。”金立扬指出,现在整个制度体系怎么样调整,我们也一直在做这个研究。

今年年初深交所提出,“研究制定创业板改革方案,更好地支持服务创新创业。”

“创业板改革是今年深交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其中,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应将是创业板改革中的焦点问题。”深圳前海复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创业板上市企业最终比拼的是未来的发展前景,而不是当前的经营状况。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