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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场外配资案件开出罚单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1月26日08:43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25日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新华社记者王都鹏 刘慧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证监会25日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场外配资中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网络公司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提供相关服务,获取收益。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亿元,并处以约3.2亿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约217万元,并处以约653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朱志峰、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约949万元,并处以约2848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刘照波、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监会决定对上述券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警告和罚款。

湖北福诚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致臻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及黄辰爽利用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分别通过上述三家网络公司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等证券服务,且按证券交易量收取费用。杭州米云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运营米牛网,使用恒生网络HOMS系统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账户开立等证券服务,且按证券交易量收取费用。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福诚澜海、杭州米云、南京致臻达、浙江丰范、臣乾金融以及黄辰爽的违法所得,处以相应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完)

[责任编辑:张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