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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审核严字当头 奥维通信成今年第17家被否企业

证券日报2016年09月19日08:51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日前召开的2016年第67次并购重组会,否决了奥维通信的并购重组申请。这是今年以来,第17家并购重组申请被否的公司。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召开的2016年第67次并购重组会,否决了奥维通信的并购重组申请。这是今年以来,第17家并购重组申请被否的公司。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证监会今年以来审核的的并购重组申请企业中,有5家企业因为不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而被否,分别是富春通信、宁波华翔、电光防爆、国发股份和奥维通信。

中国证监会对于并购重组的审核和监管趋严已经成为事实。9月9日起,被市场人士评价为“史上最严”的并购重组新规正式进入实施阶段,A股并购重组正式进入2.0时代。业界认为,新规实施后,A股并购野蛮时代终结,市场估值体系或将理性修复。

据了解,正式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在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保留了对“净利润”认定指标、重组上市认定的兜底条款、新进大小股东锁定期等内容的规定,并进一步弥补监管漏洞。新规一方面堵住了制度的套利空间,另一方面使得“烂公司”难以再成为借壳标的。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在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理性修复、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将给重组市场本身带来深远影响,并购重组将进入博弈更趋复杂、成交更有难度、利益更加均衡、审核更加具效率的新时代。其中通过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成为本次“战役”的最重要主旨。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重大资产重组监管主要有两大目的,一是防止IPO制度套利,抑制恶意炒壳或借壳重组;二是提高资产重组的透明度与合规性,防止并购方与被并购方合谋操纵标的资产估值,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