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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坚定走资产证券化道路 用上市公司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8月14日10:10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是当前多地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攻方向。浙江省属特大型国有企业物产中大集团,近年来坚定走资产证券化道路,通过完成混改、整体上市,在经营上引入外部约束机制,使集团在严格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下公开、透明、健康运行,用上市公司机制更好地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新华社记者吕昂、商意盈

杭州(CNFIN.COM / XINHUA08.COM)--加快国有资产证券化,是当前多地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攻方向。浙江省属特大型国有企业物产中大集团,近年来坚定走资产证券化道路,通过完成混改、整体上市,在经营上引入外部约束机制,使集团在严格的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下公开、透明、健康运行,用上市公司机制更好地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上市公司是市场经济中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最高的现代企业。”在物产中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看来,集团涉及国内外贸易、现代制造业等市场充分竞争领域,可参照的标杆企业基本都是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更科学,在薪酬、人才机制上也更有吸引力。“可以说是市场的压力逼着我们推动整体上市,国企资产证券化、成为更规范的公众公司,才能从制度上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2014年10月13日,物产中大启动整体上市工作,以原集团公司浙江物产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物产中大为主体平台,通过向国有控股股东增发股票,吸收合并原集团公司实现整体上市。其中,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并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时推动骨干员工持股。

实现整体上市、优化股权结构后,物产中大运营管理制度更为完善,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有效提升。截至2015年底,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25.73亿元,利润总额22.13亿元,更连续第9年蝉联浙江省百强企业首位、连续第6年入选世界企业500强。

用不到一年的时间完成大多数公司需要两三年才能完成的工作、创造国企整体上市的“浙江速度”,既来自浙江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倾力支持、高效配合,也源于物产中大多年践行所有制改革创新的“好底子”。

从1996年由浙江省物资局转制成立,到1998年率先实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再到2003年全面完成集团一级成员的公司制改造,通过员工持股建立起“既参与经营管理、又分享发展成果”的“命运共同体”机制,物产中大很早就在内部形成尊重市场、激励创新的氛围。

集团子公司物产金属在2003年改制,由法人股东、职工持股会、自然会、社会法人股东出资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改制后的13年里,公司年均营收增长19.2%、利润增长19.4%。“当年的改革将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捆绑起来,以全新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和员工的创新活力,实现了国有资本和个人权益的同步增值。”总经理缪雷鸣说。

如今,物产中大在集团公司层面已经完成了混改,让经营层、骨干员工持股,激励他们关注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风险,为取得自身长期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但在管理层看来,一方面整体上市后集团块头大、管理链条长,母公司的治理机制与子公司权责利的一致性存在新落差;另一方面很多成员公司股改至今十余年,但股权结构多年不变,没有同新的经营业态和人员结构“与时俱进”,导致缺乏更好的动力、活力和控制力。

为此,物产中大近期提出“全员创新、合伙创业”的“二次混改”。王挺革说:“从1.0版的人人持股,到2.0版的骨干持股,接下来我们想要实现'股权动态流转’的3.0版,股权随着对企业贡献动态变化,更好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

他表示,通过混改整体上市后,物产中大将按照“管资本为主”原则,以资本为主线、以获取资本收益为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考核机制,激发干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企业发展充满生机活力和不竭动力,真正落实国企发展壮大和基业长青的重要使命。(完)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