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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政策生变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中证网2016年06月09日17:11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长春经开(600215)6月8日晚间公告称,因政策变动,拟终止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

长春经开(600215)6月8日晚间公告称,因政策变动,拟终止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称,公司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利润逐年下降的情况下,盈利能力降低;公司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也将于2016年5月14日到期,因此,公司拟以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和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对关联公司进行投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初步方案拟以资产对关联公司进行投资。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范围所涉及的行业为基础设施工程承揽业务和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主要涉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子公司。   

公司表示,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鉴于4月末,中国证监会针对重大资产重组政策发布最新解释,使公司本次重组面对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交易方案,故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今年4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14条、44条。修订后将上市公司发行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从25%扩大到100%,在该范围内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超过100%的,由发行委员会审核。二是明确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募集配套资金可以用于交易现金对价,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资金的50%,借壳上市不超过募集资金的30%。

[责任编辑:山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