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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股东之争始末

中国证券报2016年04月12日02: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高改芳

上海新梅的股东之争耗时漫长,其中夹杂着公司的几次转型重组,并牵涉多起诉讼、仲裁。

大股东减持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兴盛集团以2.3亿元价格受让上市公司上海新港66.56%股权。后经资产重组,上海新港改名为上海新梅。2005年11月,股权分置改革后,兴盛集团持股比例调整为57.52%。2009年底到2010年一季度,兴盛集团出售了420万股上海新梅,但仍持有55.83%股权。

2012年11月,上海新梅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兴盛集团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兴盛集团”)和荣冠投资,新兴盛集团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减至12000万元,荣冠投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8.23%、27.47%股权而居第一、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张兴标。

2013年2月,上海新梅宣布,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8股,派现金红利1元(税前),扣税后派现金红利0.55元。

2013年2月,上海新梅推出“卖房买酒”方案,即以3.49亿元价格向公司大股东新兴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江阴新兰房地产公司55%股权,同时向新兴盛集团以2.73亿元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喀什中盛创投公司100%股权。由于喀什中盛从辅仁药业处购买了宋河股份5%股权,此举被认为是上海新梅间接投资了宋河酒业。但是,该方案尚未定型,上海新梅又宣布引进战略投资者南江集团,被市场猜测将进军石墨烯行业。

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荣冠投资经过9次减持,不再持有上海新梅的股份;而新兴盛集团持股比例也降至8.5%。

开南账户组介入

从2013年7月开始,开南账户组悄然建仓上海新梅。而此前的3月份,上海南江从新兴盛集团手中受让上海新梅8.06%股权,而新兴盛集团一度减持上海新梅至8.5%股份,几乎与南江集团持股比例相当,市场一度揣测南江集团或将向上海新梅注入石墨烯等相关资产。但南江集团并未给上海新梅带来实质性重组。

截至2013年11月底,开南系实际持有上海新梅14.86%股份。而到了2015年1月27日,开南系对上海新梅持股比例增至16.53%,构成第三次举牌。

2015年1月20日,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3年7月至11月,开南账户组买入上海新梅股票,王斌忠在上海开南账户组合计持有上海新梅股票分别达到5%及10%时未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015年2月1日,新兴盛集团将王斌忠及开南账户组等一共16个主体作为被告,上海新梅作为第三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买卖第三人股票的行为无效,判令各被告抛售2013年10月23日当日及后续购买并持有的第三人已发行股票所得收益1.75亿元赔偿给第三人。

新兴盛集团诉称,被告的举牌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同时,该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该诉讼目前仍在一审中。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