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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对28家挂牌企业采取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报2015年08月20日02:03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王小伟

近日,针对2014年年报遗漏财务报表附注、违规披露201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股票发行程序违规等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对28家挂牌企业、相关主办券商及主要负责人员采取了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在2014年年报披露期间,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遗漏审计报告正文和附注,遗漏董监高及核心员工情况,遗漏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遗漏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大部分内容,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中试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中试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操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主办券商齐鲁证券在中试电力披露2014年年报的同时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并对中试电力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督导,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因此暂不对其采取监管措施。

上海巨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挂牌公司2014年年报遗漏财务报表附注,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年报指引》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等18家主办券商未能在年报事前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上述重大遗漏,未能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上述19家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2014年年报中的重大遗漏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以上违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上海巨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证券等18家主办券商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19家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截至7月28日,这19家挂牌公司均已对2014年年报进行更正披露。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一直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的自律监管工作。针对市场主体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发行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严格按照《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实施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2014年以来,全国股转公司已累计对3家挂牌公司实施纪律处分;对37家挂牌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5名挂牌公司董监高实施纪律处分;对36名挂牌公司董监高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30家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信息均已通过全国股转公司官网向市场公开发布。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切实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各市场主体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切实履行应尽义务。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