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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拟溢价2.63倍转让大业传媒10%股权

中国证券报2015年06月29日03: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汪珺                        

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显示,人民日报社拟以230.55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大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传媒”)10%股权。转让后,人民日报社将不再持有大业传媒的股权。

大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是拥有国家电视剧制作甲种证资质的电视节目制作机构,是区域媒体最大的节目供应商。公司每年自行投资拍摄2-3部精品影视剧,独家拍摄制作的电视剧包括《徽骆驼》(大型年代戏)、《大潮如歌》商战励志片)、《爱在日月潭》(两岸亲情偶像剧)等。同时引进优秀的海内外电视剧,包括《戏说乾隆》、《戏说慈禧》等,以及多部香港TVB热播剧和台湾偶像剧。

大业传媒近两年并不盈利。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4年净利润亏损3156万元,2015年1-5月净利润亏损2358.14万元。根据评估报告,大业传媒总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分别为41003.03 万元和40468.46万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分别为1169.23万元和634.66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63.47万元,转让价格较评估值溢价2.63倍。

从大业传媒现有股东结构看,北京华族北地广告有限公司持有大业传媒60%股份,福建省南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持有30%,人民日报社持有10%。大业传媒第一大股东北京华族北地广告有限公司拟受让人民日报社转让的这10%的股权,其称受让目标在于维持标的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并且不会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及方向,不会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