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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专项查处内外勾结骗存案

经济参考报2015年02月13日05:52分类:新华社报刊

多起存款“失踪”敲响银行道德风险警钟

银监会专项查处内外勾结骗存案

新华08网北京2月13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蔡颖 北京报道)日前,银监会召开2015年度银监会系统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全面推进银行业法治建设的思路和方向。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要推动银行业规范经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普法责任。加大问责惩戒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提高监管震慑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查处内外勾结诈骗客户存款的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切实抓一批反面典型,深查严纠管理漏洞,为全行业重敲警钟,确保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业合规经营。”尚福林说。

近一年来,存款“失踪”的案件屡有发生,比如浙江杭州42位储户数千万元银行存款“被盗”,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不知去向”,义乌、南京、湖北等地也都出现过储户存款“失踪”事件。银监会内部人士表示,“经了解,银行内部员工以高息为诱饵变相兜售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已成为存款'失踪’的主因。”

河北银监局高新利撰文指出,目前,存款诈骗形式通常有三种:第一种是社会人员诈骗。比如“诈骗分子合谋伪造银行印章,编造假存款合作协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公司上门开户,获取公司有关开户所需资料和印模,然后私刻假印章,伪造开户资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使用假印鉴将存款全部转出银行。再如,某保险公司配送员上门服务,利用特殊POS机上的银行卡复制器,盗取客户信息,然后制成伪卡盗刷客户资金。”

“第二种是银行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诈骗。其常见的骗人诱饵是'存款利息高’。发生内外勾结的诈骗案,有关银行必须对储户的资金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银行为了自己的信誉一般会对存款本金和正常利息先行垫付;司法部门也会根据各方所负的责任作出最终裁决。但无论如何,存款的高息是不受保护的,且损失部分本金也是有可能的。第三种则是银行员工骗取客户存款。曾出现过银行员工诱骗储户多次输入密码,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将存款转出。”高新利进一步称。

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银行内控体系漏洞让“内鬼”有机可乘。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透露,“一般按照银行内部要求,每天营业结束后,主管会计要对所有的业务进行逐笔核对,业务系统内有这笔转账的存在,就应该有相应的凭证。如果银行严格执行每日核对流程,当天晚上就可以发现转账凭证缺失或者资金异常问题。另外,根据央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0个工作日内转入转出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时,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那么也可以在10天内发现大额资金交易问题。归根结底,银行还是应该做好内控管理。”

前不久,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4)》中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银行家认为未来民营银行最大的风险是由其公司治理不健全引发的关联交易和道德风险。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郭浩达在2014年中投公司控参股银行监事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经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形势压力加大,应进一步强化银行监事会的内控与风险监督职能,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银行监事会要加强对内控治理、风险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促进所在银行依法、合规运营,遏制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