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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热捧 互联网金融亟待监管规范

上海证券报2014年12月09日11:05分类:行业掘金

核心提示:上市公司群体对资本市场新鲜事物的敏锐度和接受力向来颇高。

⊙记者 祁豆豆○编辑 孙放

上市公司群体对资本市场新鲜事物的敏锐度和接受力向来颇高。今年以来,在上市公司疯狂追逐的新热点中,互联网金融无疑成为一块“香饽饽”,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之势,在12月6日举行的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论坛上,已有多位业内人士呼吁,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据上证报资讯统计,今年以来,两市共有71家上市公司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其中,三分之一为券商、银行类上市公司。此外,万科、苏宁云商、TCL集团、顺网科技、乐视网等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也均在今年多次探索互联网金融。

从运作方式来看,金融类公司纷纷选择推出自家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中国平安的“活钱宝”、兴业银行的“钱大掌柜”、国金证券的“高大宝”,以及农业银行的“1+4”产品战略,均使金融服务机构成为互联网金融大潮中的“弄潮儿”。

而对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而言,选择以参股、增资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的方式,切入这一新兴生态圈不失为一“妙计”。其中,得润电子、御银股份、汤臣倍健等数十家公司就先后分别斥资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不等,低成本快速“尝鲜”互联网金融。

在互联网金融持续火爆的大趋势下,多位P2P行业人士在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论坛上呼吁,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指出,P2P行业在国内是一个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金融市场,初期缺乏顶层设计与监管。自下而上的市场虽然能充分调动所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但也容易产生盲目性。最近几年P2P行业的野蛮生长,在一定程度上也由是盲目性造成的。维护金融稳定是监管者的底线,当行业的发展有可能影响到弱者、中小投资者或中小微企业利益的时候,监管部门必然要出来干预。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是P2P企业的立身之本,呼吁要严厉打击以诈骗为目的的平台。“政府部门要尽快出台行业规范,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建立公共信息库,提高行业信息透明度。”

凤凰金融总裁张震向上证报记者表示:“除外部监管,行业内部缺乏自律和监督组织,没有统一的规范运营的原则,平台各说各话。这与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随着行业的逐步成熟,成立行业自律组织是必须的。”

此外,有业内资深PE人士从投资的角度进一步指出:“有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今年4月在天使期融资的时候估值为小几千万元,现在马上要再融资了,仅半年的时间估值已经增至5个亿。”其估值的快速上升,除想象空间大外,还可能蕴含着泡沫和风险。

[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