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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五变”

上海证券报2014年06月06日08:31分类:市场动态

核心提示:新国九条发布实施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将实现五个转变。

⊙记者 马婧妤○编辑 姚问

新国九条发布实施后,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将实现五个转变:转变监管理念,向以信息披露监管为核心转变;转变监管方式,向事中事后,特别是向事后监管转变;转变监管模式,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转变信息披露导向,回应投资者需求;向阳光监管转变,持续提高监管透明度。

6月5日、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京举办“2014年第1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陆泽峰在研修班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中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安青松在同一场合表示,培训是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重要形式,也是协会服务会员的重要方式。协会将着力做好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培训工作,并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前瞻性、实用性。

安青松说,中上协成立并经过3年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领域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之一,具有“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独特优势,并初步形成了两方面服务特色:一是开通政企对话渠道,通过调研积极反映会员之所需、急会员之所急;二是打造会员交流平台,促进以会员为主体的董事会秘书委员会、并购融资委员会、信息化委员会更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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