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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让位民资 洛阳钼业易主终确认

上海证券报2014年01月13日08:50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在媒体的疑问、监管层的问询以及洛矿集团明确表示“不增持”的态度之下,洛阳钼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一事终于得到了公司公告确定。一方面,鸿商集团表达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意愿,另一方面,洛矿集团确认其对公司已不再拥有控制权,亦无意增持公司股份重获控制权。

在媒体的疑问、监管层的问询以及洛矿集团明确表示“不增持”的态度之下,洛阳钼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一事终于得到了公司公告确定。而不寻常的是,这距离公司新晋控股股东、原第二大股东鸿商集团通过增持实际取得大股东地位,已过去三周时间。且截至目前,鸿商集团仍未发布收购报告书。

洛阳钼业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谓“隐晦”。早在去年12月19日,公司实际上就已经易主。12月12日,洛阳钼业当时的第二大股东鸿商集团宣布将在H股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在增持前,洛阳钼业控股股东洛矿集团持股35%,而鸿商集团则为34.02%,这意味着,鸿商集团距离上位仅一步之遥,随着其增持计划的执行,控股股东之位几乎唾手可得。12月18日,这一情况终于被触发。当时,鸿商集团执行此次H股增持的子公司鸿商香港已累计增持1.15%的股份,使合计持股比例达到35.17%,已超越洛矿集团。然而,鸿商集团并未发布任何提示性公告。即使到了今年1月7日,鸿商集团宣布增持实施完毕,已累计增持1.99%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上升到36.01%的情况下,对洛阳钼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仍然“只字不提”。且当时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仅针对该行为是否系“自由增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变更则被“忽略”。

直到1月9日,洛阳钼业发布了监管层问询函,上交所关注到鸿商香港在H股的增持事项,要求上市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鸿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已超过洛矿集团,而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等相关事宜。”而在监管压力下,鸿商集团与洛矿集团通过上市公司公布了沟通情况,且双方的表态几乎如出一辙,均是“无法判断是否对上市公司仍有控制权”,表示上述事项需双方进行进一步沟通。

记者注意到,当鸿商集团的增持计划抛出时,洛矿集团对此事并未做出及时“反击”,似乎已经预示着事情的最终走向。直到今日,洛阳钼业终于发布公告确认实际控制权变更。一方面,鸿商集团表达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意愿,另一方面,洛矿集团确认其对公司已不再拥有控制权,亦无意增持公司股份重获控制权。

这种表态,似乎同当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并不一致。2012年9月10日,洛阳钼业披露的招股书显示,鸿商集团系2004年通过洛阳钼业改制,持有公司49%股权的,到公司上市之际,其持股比例为34.02%。与洛矿集团的持股比例一直十分接近,公司实际控制人随时存在变更可能。照理而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但洛矿集团对此似乎并无担忧,鸿商集团当时出具的说明是,“一直确认并尊重洛矿集团及洛阳市国资委对于洛阳钼业的日常管理及重大经营方向的把握,确认并尊重洛阳市国资委对洛阳钼业的实际控制权。鸿商集团仅作为财务投资者持有发行人股权,未谋求发行人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

但是,如今随着洛阳钼业从国资控股转由民营上位这一事实的确认,鸿商集团似乎突然“食言”了。公告显示,这家民营企业仅有的两名股东为于泳、瓦房店维斯特工艺纺织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9%和1%的股权。其中,于泳近年来一直在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位于200余名,其最为人称道的案例也就是参与了洛阳钼业的重组,通过不到2亿元的出资,成为洛阳钼业第二大股东。

鸿商集团表示,本次增持行为是基于其自身经营模式和投资理念进行的一次战略投资行为,承诺未来12个月内将不对公司主营业务、既定的发展计划及经营方针进行重大变更。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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