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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暂缓发行考验IPO新政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1月11日12:14分类:新股

核心提示:奥赛康因巨额老股转让导致发行暂缓,在市场引发巨大争议,人们甚至怀疑:这是否表明IPO改革的失败?分析人士认为,应加快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弥补制度漏洞,市场化改革只能进不能退。

新华社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 刘开雄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IPO开闸不过两周,A股市场就出现了暂缓发行的首个案例。奥赛康因巨额老股转让导致发行暂缓,在市场引发巨大争议,人们甚至怀疑:这是否表明IPO改革的失败?分析人士认为,应加快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弥补制度漏洞,市场化改革只能进不能退。

新股热直接导致暂缓发行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日凌晨发布紧急公告,决定暂缓IPO。公告称暂缓发行的原因是发行规模尤其是老股转让规模较大。

公告显示,奥赛康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2.99元,发行市盈率为67倍,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7.9亿元,另有老股转让资金31.8亿元。如此高的市盈率超出很多机构的预测,巨额老股转让更是让市场大跌眼镜。

实际上,除奥赛康外,近期发行的多只新股都受到投资者热捧。公开信息显示,新宝股份的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高达222.41倍,而我武生物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仅为0.57%,回拨后的超额认购倍数仍然高达176倍。

“暂停IPO使市场长期没有新鲜血液注入,股市低迷,新股受到投资者热捧,新股发行高定价、高发行市盈率在现阶段难以避免,超募几乎是必然的。”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然而根据证监会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规,发行人为避免超募而减少新股发行增加老股转让,这直接导致奥赛康出现巨额老股转让,并最终导致暂缓发行。

老股转让“变相超募”引发争议

奥赛康暂缓发行在市场上引发热议,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这暴露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老股转让的设计上存在漏洞,如果不采取相关措施,老股转让远远高于新股发行的现象将持续存在。

多年以来,A股一直受到新股“三高”的困扰,超高募集资金的问题饱受诟病。在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监管层引入老股转让,抑制“三高”意图明显。然而,由此产生的一个副作用却是:原来超募到公司的资金现在变为由控股股东套现。

“这一举措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上,超募资金留在公司还可以用于公司发展,对中小股东有利,而老股转让资金落入控股股东的口袋,对公司发展并没有什么好处。”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说。

该人士认为,奥赛康暂缓发行主要还是政策原因,发行市盈率过高,老转新比例过大,且老股融资额度超过30亿元,感觉又回到了发行体制改革之前的样子。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不宜因为当前出现的问题就对老股转让甚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予以否定。实际上,老股转让在境外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做法,只是在A股市场当前的实施中出现了大股东借道减持、变相超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完善制度。

市场化改革只能进不能退

此前,证监会明确表示,在发行体制改革后不会再干涉IPO节奏,也不负责审核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新股发行伊始就出现了暂缓发行的问题,这给IPO监管带来极大挑战。

“这也充分反映出市场化改革的不易,目前只能进不能退。”董登新说。他认为,证监会只需要把握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和信息披露标准,具备条件的企业就应当可以发行上市,发行成功与否由投资者来决定,让发行人、承销商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发行节奏和力度。

一位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事实上,无论是高发行价还是巨额老股转让都是市场询价的结果,证监会不应该干预,而是应该完善制度,否则政策市的帽子还要继续戴着。

针对当前新股发行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当中要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合理设定新股和老股数量,平衡投融资双方的利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市场化改革不意味着放任自流,为促进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守法合规,针对市场反映的问题,证监会将于近期组织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开展检查。”邓舸说。

分析人士认为,老股转让之所以能在成熟市场顺利实施,与其整个市场的机制和文化不无关系。老股转让只是新股发行制度的一个环节,证监会需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快改革步伐,弥补制度漏洞。(完)

[责任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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