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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推进违规案件类型化处理

中国证券报2013年12月12日02:41分类:新华社报刊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下半年以来,截至11月底,上交所在自律监管中,针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共做出72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决定,涉及上市公司约60家、董监高约160名。在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的基础上,上交所积极实施监管创新,通过违规案件类型化处理等方式探索提高事后问责的效率和效果。

为保障监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上交所通过案件类型化的方法,归纳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执法标准,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管的勤勉尽责意识。类型化的自律监管执法的基本思路是:总结同一类型违规行为的主要特点,确定纪律处分一般需重点考量的因素和处理方法,综合从轻或从重情节等因素建立处理标准,并在条件成熟时制定相关规定予以固化,基本确保同类案件得到相同处理。

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监管措施的类型,并区别违规的不同情形,将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与责令参加培训、撤销任职资格、撤销直通车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同时使用,深化执法的层次性、差异性和威慑力。同时,继续推进监管公开,在逐步实现监管结果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实现监管过程的公开。(万晶)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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