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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难成救市良方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0月30日15:47分类:大盘解析

核心提示:优先股并不像坊间认为的那样具备明显的投资优势,也不能将其理解为保本类的投资品种,优先股制度也很难成为拯救A股市场的救市良方。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要落实到最根本的经济发展状况、企业利润水平、合理的规则制定以及对内幕消息的严厉监管上来。

于尧 中国金融信息网股票频道特约专栏分析师

随着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优先股制度也成为近期市场关注的焦点。优先股制度被市场普遍解读为对A股市场的利好。个人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优先股对A股市场是利好还是利空,关键在于优先股的发行方式问题。如果采用部分存量股转化为优先股,那么就相当于变向减少了股票的供应,对二级市场可以算是利好;但如果采用增量发行优先股的方式,其实就相当于增加了市场中的股票供应。在缺少存量资金入市的情况下,无疑会使得现在的A股市场雪上加霜。

有消息称,目前已经有多家企业在筹备优先股上市的相关工作,而且数量都不小。照这种情况看,增量发行优先股无异于重启IPO,而对市场的不利影响甚至比IPO更大。

那么,采取哪种方式发行优先股的可能性更大呢?个人认为,采用增量发行的可能性更高。这主要是由优先股的特性决定的。

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定义:所谓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两个:

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基于以上特点,如果采用存量股转化优先股的发行方式,那么作为原来拥有决策权的普通股股东将转化为没有投票权的优先股股东。一方面,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牺牲决策权甚至影响到控股权的风险对对大股东而言很可能得不偿失。而如果仅仅是小散户进行转化,那么优先股发行的数量必然有限,相关制度的推出意义不大。另一方面,企业发行优先股的目的是融资。如果将存量普通股转化为优先股,企业不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融到资金,反而可能要拿出资金来支付优先股股息,这种结果并不是企业希望得到的。

除此以外,从目前消息看,优先股试点将从金融、电力等大型国企开展。这些企业都是中国经济的命脉,如果存量股转化过多而被外资把握了这些企业的决策权,或将影响到中国的经济稳定。

另外,从投资角度看,优先股也并不如市场普遍认知的那样具备投资优势。

首先,尽管优先股提前约定了股利,但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在美国,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支付或延期支付优先股股利。从这点看,与具备法律强制效力的债券相比,优先股的收益确定性不占优势。而延期支付优先股股利,也相当于牺牲优先股股东的利益,而让普通股股东受益。这也让存量普通股转化优先股的动力大减。

其次,从美国优先股的表现看,优先股的价格波动与普通股股价的波动保持一致。也就是说,进行优先股投资时也要考虑价格是否被低估,如果在高估的价格买入,很可能出现股息收益完全被优先股价格的下跌所吞噬。但是,如果投资者能够明确分析出目前股票的价格处于低估区间,那么投资收益有限的优先股明显不如投资收益相对更高的普通股划算。

由此可见,优先股并不像坊间认为的那样具备明显的投资优势,也不能将其理解为保本类的投资品种,优先股制度也很难成为拯救A股市场的救市良方。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是要落实到最根本的经济发展状况、企业利润水平、合理的规则制定以及对内幕消息的严厉监管上来。

(作者就职于日信证券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S00706101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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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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