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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一监事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被罚

中国证券报2013年10月17日08:41分类:上市公司

□本报记者 李香才

准油股份公告,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监事丁浩10月14日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于10月15日8:30接到深交所短信通知后,立即向丁浩进行了核实。根据核实,丁浩因出差在外,其证券账户由妻子王某保管;其妻因房屋装修急需用款,在与丁浩本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于10月14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为每股18.23元,交易金额为364600元,扣除预扣所得税、印花税和佣金成交金额为277316.20元。

由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10月25日,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丁浩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卖出所持公司股票,虽系在其本人不知悉情况下、由他人操作造成,但确实违反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此,公司决定对丁浩进行3000元的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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