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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化大股东卖股还债生变

中国证券报2013年09月13日13:35分类:上市公司

*ST生化12日晚公告称,公司从上海捷利拍卖有限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对公司控股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662.11万股股权的拍卖。

9月11日,上海捷利的网站上挂出了一则紧急通知,原定9月5日下午15:00举行的股权联合拍卖会,因故撤销本次拍卖标的。

振兴集团此次拍卖股权,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主要是用于替*ST生化归还拖欠多年的债务。如今,法院撤销股权拍卖,意味着振兴集团资金问题,或者是*ST生化的债务问题,短期内得到了解决或缓解。

该笔债务还要追溯到2007年5月,当时深圳商业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市商业银行将其对三九生化(*ST生化前身)1495万元的贷款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2008年4月,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与信达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三九生化1.5亿元的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由此,*ST生化共欠信达资产借款本金1649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2012年9月29日,*ST生化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约定:双方确认的重组债务金额30025.83万元,其中本金16495万元,利息13530.84万元,*ST生化恢复上市后,需自筹现金1亿元偿还信达资产,另外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信达资产增发1500万股公司股票,用以偿付剩余债务;*ST生化必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将前述义务履行完毕,前述现金及股票均必须到达信达资产的指定账户。并且,*ST生化确认,按照重组前的债权文件对信达资产负有的相应债务并不因签署《债务重组合同》而免除。

经过多方努力,*ST生化已于2013年2月8日恢复上市交易。根据其与信达资产的上述重组合同约定,大股东振兴集团须筹措1亿元资金偿债,这也直接导致了法院委托了此前的股权拍卖。(刘兴龙)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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