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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近日将发新规 剑指国有股东违规操作

证券日报2013年08月29日10:01分类:市场动态

■本报记者 刘丽靓 

昨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国资委将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确保国有股东所持股份依法有序流转,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国资委系统监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有953家,占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8.5%;市值合计达到13.71万亿元,占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1.4%。可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与否对于整个A股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

从目前的市场来看,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相关市场主体所出现的违规操作,如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有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带来了挑战,当前一些国有股东的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亟待加强,涉及所控股上市公司的管理存在缺位、越位等问题,种种行为不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不利于市场稳定,也不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因此必须联合各方力量齐抓共管,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长效机制。

此前,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就曾指出,推动国有股东解决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连交易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区别不同企业、不同情况的基础上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股东通过定向增发、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理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部分业务关系,尽快解决与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连交易的问题,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国资委负责人强调,要强化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国有股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要求,明确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国有股东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要依法配合上市公司准备披露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披露。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动态信息功能,建立起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流转的预警机制,确保国有股东所持股份依法有序流转,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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