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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市场热点

上海证券报2013年08月17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市场关注的IPO财务核查最新进展、是否提高辅导验收标准、国债期货上市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对于媒体将“江苏证监局对华西证券开展的江苏美思德辅导工作验收不予通过”解读为缓解IPO通道压力的报道,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事实上,证监会并未要求派出机构在辅导验收环节提高标准来缓解IPO审核压力。

同时,他透露,目前国债期货上市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证监会正会同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有序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姚问

IPO财务抽查工作全部结束

针对IPO财务核查相关最新进展的问题,据介绍,自2012底启动IPO财务专项检查以来,已历经中介机构自查、对自查报告审核及抽查三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已于5月31日结束;审核部门对自查报告开展了全面审核,部分意见已反馈给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落实;抽查工作的现场阶段已全部结束,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归类汇总后将及时予以反馈,发现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该发言人表示,对上述核查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审核部门将在反馈意见和日常审核监管中予以关注并进行相应处理。相关情况证监会也将通报给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并通过培训、座谈等多种途径通报给业内,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从根本上提高IPO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未提高辅导验收环节标准

日前,有媒体报道江苏证监局对华西证券开展的江苏美思德辅导工作验收不予通过,并解读为此举为缓解IPO通道压力的方式。证监会对此予以了否认。新闻发言人表示,事实上,证监会并未要求派出机构在辅导验收环节提高标准来缓解IPO审核压力。严把辅导验收关,是证监会多年来的一贯要求,也是加强监管执法的具体举措。

据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拟上市公司进行辅导,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辅导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是证监会通过多年监管实践摸索建立的一套督促拟上市企业规范运作、尽快达到上市公司要求的做法。

发言人强调,保荐机构从事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能力,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五项措施完善债券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鹏元资信在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进行信用等级评级的执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拟从如下方面完善公司债券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积极健全不同风险类别的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流转的相关制度。二是强化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进一步明晰其权利、义务和责任,督导市场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三是要求证券公司向客户销售公司债券时,应当了解和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并充分揭示风险。四是构建公司债券偿债风险监测的综合体系,由证券交易所与各证监局持续监测公司债券偿付风险。五是进一步完善偿债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

初步建立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监管框架

近期,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基金销售业务创新活动不断出现,如何鼓励并规范这类创新活动,是监管部门和业界共同关注的问题。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予以重点关注,特别对基金销售及相关业务进行了相应监管安排。

发言人表示,在《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中,对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行为规范、信息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对从事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业务机构的资格条件、业务规范、资金安全保障等也予以明确。同时,为推动基金销售机构借助成熟互联网机构及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基金销售业务,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备案流程等做了相应要求。此外,行业自律组织还制定发布了《网上基金销售信息系统技术指引》,明确了网上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系统的相应技术规范,等等。

他强调,总体来看,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的整体监管法律法规框架已初步建立,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新业务模式的跟踪和研究,适时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措施,坚持保障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安全、防止销售欺诈误导、保护投资人权益等基本原则,尊重互联网业务的自身发展规律,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推动内地香港基金产品互认

此前证监会回应了内地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的问题,针对是否存在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技术困难的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强调,证监会对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持积极态度。今年以来,证监会与相关部门、香港证监会已多次召开会议,就两地基金产品互认进行了研究,在政策方向上已形成共识,目前正在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例如基金范围、销售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资金跨境流动安排等。关于基金互认涉及的资金跨境流动,将综合考虑外汇管理的现状、现有QFIIQDII监管机制等,建立相应机制,保证两地基金互认的顺利实施。

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

对于国债期货上市的问题,该发言人强调,7月5日发布会上,证监会预计国债期货上市各项准备工作需要2个月左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没有新的变化。

同时,对于银行如何参与国债期货、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他强调,关于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证监会正与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总体来看,目前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从国债现货市场的持有者结构上看,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持债方,但现券绝大部分放在持有到期账户上,用于交易的券较少。从国债现货的持有者交易活跃度上看,除商业银行外,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也是现货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其交易意愿强烈。这些投资者也将是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

目前,证监会正会同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有序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同时,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成立了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保障国债期货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此外,对于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一案,发布会上并未透露新进展,不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基金经理不能同时管理公募基金和私募产品,因此马乐不可能管理公募基金的同时还管理私募产品。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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