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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股权被冻结 东方银星董事长遭谈话

证券日报2013年07月03日10:30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出售给他人的子公司股权明明处于冻结状态,但东方银星在出售股权的公告中却隐瞒了这个事实,并且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冻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对此,公司收到了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的警示函,公司董事长李大明、董秘温泉等人员受到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出售给他人的子公司股权明明处于冻结状态,但东方银星在出售股权的公告中却隐瞒了这个事实,并且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不存在冻结,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对此,公司收到了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的警示函,公司董事长李大明、董秘温泉等人员受到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

昨日晚间,东方银星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李大明、温泉等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决定》和《关于责令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说明的决定》,这些决定直指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2012年12月20日,东方银星发布了出售股权的公告,公司持有的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被出售给两名自然人,公告中明确表示,交易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且“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但是,在今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年报中,对此交易却有了如下表述:因雅佳置业股权被冻结,致使该60%股权至今未能完成工商过户手续。

对此,监管部门认为,公司在股权转让公告中的描述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得知股权被冻结后直至年报才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针对以上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予以警示,并提醒公司及时采取包括重视信披事项、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等措施。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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