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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调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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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3年05月23日02:03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通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

经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电费支出将明显下降,预计减少5亿元。以黑龙江省某3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企业为例,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10万元。这有利于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并促进农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管理工作,加强对电网企业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相关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据悉,在发改委推动下,多数地区已陆续落实了相关政策,比方案要求的时限明显提前。今后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规定的其他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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