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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公司业绩“变脸”敲响保荐人责任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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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4月08日15:21分类:股市动态

核心提示:专家指出,业绩同比下滑严重的上市公司或涉嫌财务“包装”过度,保荐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证券公司完善内控机制,诚信经营,提高IPO项目的甄别水平。

新华08网深圳4月8日电(记者欧甸丘)随着上市公司2012年业绩公布,新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逐步浮出水面。数据显示,2012年国信证券共承销22只新股,其中8只净利润同比下滑。专家指出,业绩同比下滑严重的上市公司或涉嫌财务“包装”过度,保荐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证券公司完善内控机制,诚信经营,提高IPO项目的甄别水平。

--国信证券保荐22只新股 8只净利润同比下滑

同花顺数据显示,2012年国信证券共承销22只新股,数量列保荐人市场第一,其中2012年净利润同比下滑的有8只,更有4只净利润同比下滑超过50%。

公告显示,2012年,主营光伏相关产业的隆基股份净利润亏损5400万元左右;从事电子元器件制造的科恒股份净利润同比下滑80.62%;主营IC产品设计和销售的中颖电子净利润同比下降62.13%;主营电脑针织机械的慈星股份净利润同比下滑50.4%。 

除隆基股份受无锡尚德破产拖累而亏损外,其余三家上市公司对利润下滑的解释多为市场需求萎缩,营业收入减少。

--IPO项目甄别频频失误涉嫌过度包装

今年以来,国信证券两次因为所保荐项目出现“业绩变脸”而被出示警示函。此外,《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国信证券仍有可能会因隆基股份的亏损而再次受到证监会的处罚。

像国信证券这样一年间从“保荐冠军”变为“变脸大户”的现象,也引发了专家关于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对IPO项目“过度包装”的质疑。

“上市前市场就在萎缩,未来的风险应有一定预见。业绩同比下滑超过50%或者出现亏损,这不是保荐人的水平问题,这是保荐人和企业在挑战风险底线和道德底线,一些保荐人对于IPO项目缺乏甄别,只管上市后收取巨额保荐费,企业上市只管圈钱,上市以后业绩下滑时就寻找各种理由来开脱责任。”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小蕾说。

“有的上市公司业绩本来就不佳,但是为了取得上市资格,对过往三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包装’提高企业利润,粉饰过往业绩,而走上正常发展轨道之后,公司业绩的本来面目就水落石出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上市一年就出现业绩变脸与行业性产能过剩有关,也可能与保荐人等中介对企业的财务过度包装有关。

--保荐人应诚信经营提高保荐水平

从IPO项目的选择到上市辅导,再到上市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是公司上市的关键角色。国信证券对于IPO企业业绩频频下滑是否已经勤勉尽责?业绩频频下降是否也有国信证券的原因?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国信证券时,国信证券有关负责人表示,暂不方便发表评论,也没有特别的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说,为保护投资者,减少投资者和IPO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005年我国开始引入强制保荐制度,意图让保荐人为投资者“站岗放哨”。保荐人的责任就是“担保加推荐”,要对公众尽勤勉义务。“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职,保持自己的客观独立性,避免同待上市企业同谋作假来欺骗投资者。”

也有专家指出,当保荐的项目出现大面积业绩下滑时,保荐人应当深刻反思,可以对近几年以来保荐的项目进行回溯检查,检查保荐工作中存在的纰漏,同时对目前正在保荐上市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财务材料排查,从严审核财务数据,准确评估企业上市前景。

左小蕾说,创业板应当是一个企业的成长平台,而不是一个“变脸平台”,为了争取IPO项目成功上市而不惜帮助企业粉饰业绩的保荐人,终归是在挑战投资者的容忍底线。“保荐人应当诚信经营,让真正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上市,这样才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荐人也才能赢得市场信任。”

[责任编辑:山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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