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上市公司 > 退市新规发威 万福生科“摊上大事了”

退市新规发威 万福生科“摊上大事了”

评论
分享到
证券日报2013年03月19日08:49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根据最新的退市规则,如果在36个月内,公司第三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万福生科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本报见习记者 丁 鑫 

近日,万福生科接到了深交所对其发出的第二次公开谴责,这也是万福生科因存在披露虚假信息时隔四个月后再次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公开谴责。根据最新的退市规则,如果在36个月内,公司第三次被交易所公开谴责,万福生科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受万福生科遭到二次谴责的影响,该股昨日最终以每股5.64元收盘,继续呈现了下跌的趋势。

对于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深交所公告中指出,经查明,万福生科2008年-2011年期间存在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形,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其中,2011年度公司虚构营业收入2.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6541.36万元,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2.69万元,分别占公司已披露2011年财务报告中三项财务数据金额的50.63%、110.67%和98.11%。

银河证券一位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对于企业来说具有十分强大的诱惑力,企业在巨大诱惑力的吸引下也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通过编造虚假信息的现象便会因此而生。从万福生科的案例来看,在上市公司审核阶段的监管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监管层在审核这一过程当中需要更加严格,以此来封锁住因造假而谋求上市的企业,而造假企业也应该得到严厉的惩处。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于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一案表示,万福生科可能会成为首只被投资者索赔的创业板公司股票,造假恶劣程度不逊于绿大地。但索赔诉讼必须待相关部门的处罚结果出来才能进行。鉴于万福生科已经对虚假陈述行为自认,估计证监会很快将对万福生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并在该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要求万福生科赔偿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

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来谋求上市的并不只有万福生科一家公司,早在2004年至2007年间,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便以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策划绿大地上市,虚增资产7011万元、虚增收入2.9亿元,并且非法募集资金3亿多元人民币。上市之后,绿大地依然采用编造虚假信息手段虚增资产2.88亿元,虚增收入2.5亿元。绿大地也因虚假信息上市成为资本市场首个被采取刑事处罚的欺诈上市公司。

上述分析师表示,从证监会的惩罚措施看,编造虚假信息上市的企业不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保荐人、中介机构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这里也对保荐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旦造假现象发生,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而连锁反应终将体现在股价的下跌致使投资者受到利益的损失。所以说,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以及保荐机构自身素质的提高将进一步限制通过虚假信息谋求上市企业的出现。

[责任编辑:李澎]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