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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诉奥巴马和美国外资委案获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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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3月03日10:17分类:上市公司

核心提示:目前三一集团直接打破了外界对依据美国《国防产品法》第721条款做出的CFIUS禁令和总统令不受司法审查管辖的习惯性认定,意味着该案件进入实质审理。

新华08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陈玉明)三一集团2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备受关注的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一案的最新进展做了详细说明。

据三一集团副总经理吴佳梁介绍,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于当地时间2月22日签署裁决结果,称“本法庭没有禁止对罗尔斯公司对总统令提出程序正义挑战进行审查”,即认定美国地方法院有权审理三一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及CFIUS一案。

三一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说,三一诉CFIUS,是CFIUS成立以来外国公司第一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是史无前例的。由于美国法院此前从未有过受理外国企业起诉CFIUS和总统的先例,关于该案能否获法院受理存在很大争议。因此三一的阶段性目标即是首先争取美国法院对此案的审查权。

夏廷康说,目前这一阶段性成果,直接打破了外界对依据美国《国防产品法》第721条款做出的CFIUS禁令和总统令不受司法审查管辖的习惯性认定,意味着该案件进入实质审理。

据吴佳梁介绍,为了这场官司,三一聘请了美国司法部前总检察长及司法部前副部长等明星律师负责主诉,还包括克林顿总统时期的海军部首席律师、小布什总统时期的白宫副首席律师等。

“我们希望三一此举能促使CFIUS更加慎重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更加透明公正地处理外国企业赴美投资问题;我们更加希望这一行动能够为中国企业在美开展业务及投资提供借鉴。”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表示,三一将继续按司法程序推进此案,直到问题获得彻底解决。

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张国庆说,三一集团诉奥巴马和美国外资委案,是中国企业赢得国际话语权的一个重要突破。国际话语权的取得,是一个慢慢积累的过程。以前中国企业在美国遭遇不公正待遇时,往往有畏难情绪,不敢出来维护自身权益。三一的努力,为很多中国企业在美投资趟了一条路。(完)

[责任编辑:赵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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