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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拟于7月1日起实施上证直通车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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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2月19日21:49分类:股市动态

新华08网北京2月19日电据第一财经报道,上交所网站2月19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正式开始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的培训和实施工作。并拟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证直通车。

指引称,上证直通车是指由上交所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将其直接提交至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予以发布的信息披露方式。此举一方面实现了公告登记和传送方式的电子化;另一方面实现了上市公司自行登记公告并直接披露,上交所对直通车公告实行事后监管,不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指引认为,实施上证直通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市场的信用机制和责任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和市场运行效率;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市场的法治化和公开化。

该指引还明确了证直通车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上证直通车原则上适用于上交所全体上市公司,但上交所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程度调整直通车业务适用主体的范围。总体看,约有66%的信息披露事项,上市公司可以直通披露。另外,上交所对于涉及业务操作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退市、再融资等重大事项仍保留事前形式审核,暂不予实施直通车。

信息披露时间方面,对于直通车公告,上市公司如在15:30前确认发布,则上交所网站将自当日15:30起集中进行披露;上市公司如在15:30之后确认发布,则上交所网站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提交时间进行披露。

上证直通车实施后,该所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探索实施上市公司公告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披露,并最终实现在交易时段的实时披露。同时,上交所还将进一步推动相关规则的修改,升级信息披露系统,将上证直通车公告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公告类别。(完)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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