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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汽车分歧大 国五油品“十二五”恐难供全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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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2013年01月21日04:51分类:新华社报刊

核心提示:全国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无疑在客观上倒逼国五标准加快颁布实施进程,不过,由于国五油品标准面临汽车、石化行业的巨大分歧,参与标准制定的多位专家均认为,相当于欧盟标准的国五达标油品在“十二五”期间恐怕难以向全国供应。

消费税优惠新政或成突破口

付伟否认“石化行业拖延供应合格油品”的外部批评。他认为,在目前缺乏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的情况下,达标油品多产1吨,就多赔1吨,“去年大炼厂反而亏损,而设备陈旧的小炼厂是盈利的,就因为小炼厂不需要承担供油指标”。

实际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早在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就提出:“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情报所总工程师黄永和也建议,加强行业管理及制度建设,推动先进技术应用及油品升级。尽快推动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制度,明确中长期节能目标,并实施余燃料消耗量标准配套的政策措施,推动节能环保型汽车产品普及。与此同时,协调石化行业积极推进燃油品质升级工作,保证达到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油品的供应。

一位参与讨论上述消费税新政的专家透露,当前,由财政部牵头,发改委环保部税务总局参与的政策制定工作进展顺利,整体方案和政策建议已经完成,正在走报批过程,预计今年内会有定案。据有关部门估算,推动油品标准升级,石化企业的前期投入已经达到300亿元以上。“如果石化企业在设备改造完成却迟迟不生产,前期投资就浪费了;只要价钱合理,石化企业是恨不得马上供油的。”该专家说。

上述环保部专家为此建议,可以为不同等级油品设置差别税率,对国三油品多征税,对国四、国五油品少征税,“以税率杠杆推动企业自己算账,逐步推动国三油品被市场淘汰”。与此同时,建议将石化企业油品升级的新增成本,由炼厂承担1/3、财政承担1/3、社会承担1/3,“否则,在消费税新政未推行时,像北京这样通过涨油价提早实施国五标准,相当于大部分成本是由老百姓买单。”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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