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高管短线交易
□本报记者 李若馨 实习记者 任明杰
三聚环保高管因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其所得收益被公司董事会收回。
三聚环保公告,公司副总经理王宁生2012年11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2013年1月15日卖出公司股票15225股,成交均价为13.2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构成一次短线交易。
对于此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公告称,按照本次王宁生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的均价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5920元,公司董事会已收回该笔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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