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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子公司向法院提申请 中达股份或被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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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1月17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阮奇  

大股东、二股东相继破产重整之后,中达股份或难逃同样命运。日前,公司两家子公司向法院提出中达股份破产重整申请,公司今日的公告正式宣告了上述申请已提交至法院。

据今日公告披露,此次向法院提出要求中达股份重整的两家公司,分别为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两公司分别为中达股份的子公司,但上市公司对两公司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分别为5700万元和1300万元。去年12月27日,上市公司披露,上述两子公司于12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做出决议,将依法向管辖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今日公司公告,公司已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两公司以中达股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已向该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身处控股股东申达集团这一“危巢”之下,中达股份的处境自然也可想而知。2006年底,公司大股东申达集团发生财务危机,最终决定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缓解危机。2008年,申达集团组建债务重组银团,其中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银团为软塑板块银团,贷款金额为20.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12.76亿元,期限5年;流动资金贷款7.6亿元,期限3年。

但债务重组未能解决公司的财务危机。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江苏银团贷款余额为18.1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本金7.6亿元及相应利息已经逾期,固定资产贷款金额为10.5亿元,将于2013年4月27日到期。

2012年9月27日,江苏省政府主持召开银团协调会议,研究申达集团银团贷款风险化解工作。当年11月19日,公司复牌,披露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题会议纪要显示,与会银行原则上同意对申达集团进行整体破产重整,包括申达银团现有软塑板块银团(即上市公司)。按照约定的受偿比例受偿后,剩余的贷款本息受偿方式为现金一次性清偿;在申达银团各债权银行同意的基础上,向地方法院提出对申达企业集团相关企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尽快启动破产重整工作。

如果能够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对于中达股份来说也不失为一条出路,不仅能够解决沉重大额债务,也可能会赢得新的机会。不过,据今日公告,目前法院是否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上市公司股票将会在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发布后复牌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后停牌。中达股份最新股价3.97元。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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