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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四措施保证分红连续性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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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1月07日18:44分类:股市动态

新华08网北京1月7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7日对外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指引是为推动沪市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同时保证分红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

《指引》从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设置现金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指引》将30%和50%分别作为平均分红水平和高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措施和鼓励性措施。

二是倡导建立合理和多样化的回报机制。《指引》参考境外成熟市场常用的分红政策,提供了固定金额政策、固定比率政策、超额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四种备选分红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鼓励上市公司在现金股利之外采用现金回购股份等方式回报股东。

三是制定鼓励性措施。《指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如将上市公司持续现金分红水平或社会公众股东对其现金分红政策的满意度,作为选取相关指数样本股的重要考量指标;编制专项指数集中反映现金分红水平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群体;在上交所职责范围内对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及相关支持等。

四是加强事后评价和监督。《指引》鼓励专业客观的社会第三方对公司各年度的分红能力和水平予以评价和披露。上交所也将发布现金分红年度研究和评价报告。

上交所负责人表示,沪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同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而且高分红的公司主要集中在以银行股为代表的少数优质蓝筹股上。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三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仅347家,占上市满三年公司总数的40%。有鉴于此,上交所作为上市公司一线监管自律组织,有必要出台指引,推动沪市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同时保证分红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完)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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