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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海签署土地补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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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2年12月10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张洁

股改方案刚刚出炉的SST天海又公告,12月7日公司与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海运公司天海化纤厂签署《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公司认为,该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合同内容显示,新城公司作为收储方对化纤厂所有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东盐路9号地块实施整理收储共计支付补偿款3.44亿元,该款项用于天海集团向SST天海履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所约定的“天海集团将化纤厂土地过户到本公司名下”的义务;同时,天海集团向新城公司交付土地证、房产证后,新城公司将支付3000万元;在办理完毕土地及房屋权属证明注销手续后支付1.7亿元;尾款在2013年11月1日前支付完毕;最后,天海集团和化纤厂完成上述土地交付工作后,且SST天海收到全部土地补偿款后,SST天海放弃要求天海集团归还6.62亿元债务的追偿权利。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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