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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副总经理刘慧清:应降低创业板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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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2年12月06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针对创业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建设,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慧清日前撰文提出,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发审制度,放开创业板行业限制,同时降低创业板准入条件,适当取消部分硬性指标,适应高成长企业多样性特征。针对创业板公司小额、快速融资的特点,建立适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再融资制度。建立差异化的创业板并购重组制度,方便上市公司运用资本市场工具特别是并购重组进行资源整合,强化竞争优势,实现快速发展。

刘慧清表示,目前上市公司发展普遍面临行政审批繁琐、条块分割、产权保护、管理体制等问题,有必要深入推进资本市场配套制度的改革,为上市公司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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