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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扩大对A股形成重压 企业变相圈钱待规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11月30日18:47分类:大盘解析

经济分析师王晨 吴燕婷

11月30,沪深股指双双收红。值得注意的是,上证综指、深圳成指盘中均刷新近四年新低。与之相对应的是,11月是近三年半来首个没有IPO的月份,但再融资计划不绝于耳。

分析认为,在融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成本低廉的再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融资的首选方案。业界呼吁,适当放开公司债券以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同时,通过对再融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提高企业分红与再融资额度的相关性等来规范企业再融资行为。

——再融资取代IPO成股市“吸金黑洞”

据投中集团最新数据,2012年至今,中国企业在全球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同比大幅下滑,其IPO企业数量及规模都降幅巨大:2012年1-11月,218家中国企业在全球各资本市场完成IPO,合计融资1443.5亿元,数量和金额分别为2011年IPO总量的56.5%、35.2%,即从金额上较去年全年缩水逾六成。

与IPO遇冷相对的是,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采用配股、增发等方式实施再融资,募集资金规模已超3000亿元,接近IPO规模的三倍。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117家上市公司通过增发实施了再融资(含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达2905.10亿元。同时,另有6家上市公司完成了配股再融资,共募集资金111.97亿元。再融资已取代IPO成为股市最大的“抽血机”。

分析认为,由于今年的宏观经济形势不甚理想,上市公司经营压力普遍较大,业绩下滑明显。在这种背景下,上市公司对再融资的需求有上升的趋势。

——再融资遭遇窘境 企业热情不减

即便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已接近IPO规模的三倍,但随着近期A股的持续低位震荡,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也面临尴尬的境地。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约有316家公司公布了增发预案,但已有193家公司股价跌破了未来增发价。为了顺利推进再融资,很多公司不得不修改定增价格,甚至将再融资方案进行缩水。

例如,27日报喜鸟发布公开增发A股发行公告显示,其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500万股,发行价格为9.26元,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相比最初的增发计划缩水约95%。由于下半年以来,公司股价不断下滑,公司曾不止一次对拟增发数量向下进行调整:5月31日,报喜鸟收到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核准其增发不超过1亿股;10月17日,公司董事会就曾表示,基于对当时资本市场环境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增发A股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而最终,又将发行规模再次大幅下降至500万股。其再融资整体缩水幅度达95%。报喜鸟最新增发方案也因此被业内称为“最迷你”增发,而公司股票也在27日复牌当日跌停。

更有不少公司在还未正式增发前,公司股价便跌破增发价,导致增发夭折。如赤天化在10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认为当前通过A股配股募集资金的时机尚不成熟,决定终止本次配股的相关工作。此前赤天化公布的配股方案为每10股配3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

受A股整体表现不佳影响,即使成功实施增发的公司,其增发对象也在为不断下跌的股价埋单。同花顺统计显示,截至11月22日,今年以来共有125家公司实施了增发,其中有120家公司为定向增发 ,5家公司为公开增发。但按21日收盘价来看,已经跌破增发价的公司有76家,占比约六成。

“尽管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再融资推进难度不断加大,但相比其他融资途径,股权再融资的成本偏低,使得上市公司无论如何也要坚持推动其在股权市场的再融资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主任奚君羊说。

奚君羊表示,目前来说,我国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渠道相对偏少,除了银行贷款,便是在证券市场考虑再融资。在美国,上市公司除了股权融资,还可以发行债券、通过企业并购发行股票等。相比银行贷款高企的利息,企业的再融资计划只需考虑中介费用,低廉的融资成本是上市公司坚持再融资计划的根本原因。

——规范企业再融资为市场减压

虽然A股市场新低不断,但上市公司再融资热情不减。业界认为,如果不对再融资加以规范,不断扩大的再融资潮对A股带来的压力不容小觑。

“上市公司不断膨胀的再融资欲望,对现在的股市来说只能是雪上加霜。很多上市公司不一定是缺钱,只是想'圈钱’。”奚君羊表示,从监管层面来说,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审核力度非常重要,同时,对于募集资金的投向也要进行严格监管,针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频繁变更的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制定一个适当的变更比例,以规范上市公司行为。

奚君羊认为,适当放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流上市公司融资需求或能减少再融资对A股市场的压力。由于债券发行直接面对社会,考虑到公司偿还债务能力不可控,我国公司债发行难度较大。若能大力建设公司债券市场,必定会减少企业再融资的压力。

从技术角度而言,银河证券分析师吴晓斌认为,再融资作为市场行为,不能过多地干预。但是,监管部门应该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与其对投资者的回报紧密联系起来。如规定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前次融资以来给予公众投资者现金分红总额的两倍。通过这一规定,既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金额在总额上加以控制,也可以促使上市公司进一步重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通过如此规范,企业再融资才能更好地作用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彭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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