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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澄清公告表“无辜” 万得反驳称其“百般抵赖”

上海证券报2012年11月28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邱江

今日,在回应万得的高调起诉时,同花顺不仅全面否认有关媒体的报道,还声称万得不经司法机构认定就公开指责同花顺产品侵权“严重侵犯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将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对此,万得也迅速作出回应,称同花顺“百般抵赖”。

同花顺今日发布澄清公告。针对媒体报道的同花顺产品价格过低以及iFinD金融数据终端功能与竞争对手产品相同属抄袭一说,同花顺表示,iFinD销售价格大大低于竞争对手产品价格,主要源于公司做大市场规模、让利于用户的经营理念和“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差异化服务。在行业发展初期,公司不急于通过高价销售的形式在短期内收回巨额的研发成本。同时,公司声称,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获取和采集到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

万得方面对此予以了全面反驳,称同花顺的iFinD金融终端全面抄袭万得,抄袭的程度和范围已远远超出“相似”范畴。万得表示,同花顺相关产品肆无忌惮地抄袭万得产品,涵盖数据、栏目名称、参数等,甚至连预埋的“数据地雷”都原封不动地剽窃,绝非对方所述的仅仅是“软件功能界面相同相近”。

关于“竞争对手曾在股东大会时和公司沟通iFinD金融数据终端是否侵权事宜,称公司没有回应”的说法,同花顺在澄清公告中表示,“经查阅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从未有任何股东及代理人向公司提出过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侵权事宜。”

对此,万得则回应称,万得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在股东大会上递交资料)劝诫同花顺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万得也有确凿证据。将在法律和司法机关允许的前提下,适当、适时、有力地公布重要证据。

就法院是否已受理侵权案,双方的“互掐”也可谓锱铢必较。同花顺在澄清公告中称,公司股票自22日开始停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书。目前公司正积极核实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核实期间,公司将向交易所继续申请停牌,待该事项查清楚并披露相关信息后复牌。同时,同花顺认为,在金融数据终端产品销售的旺季,不经司法机构认定,竞争对手大张旗鼓公开指责公司产品侵权,是不负责任的,也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万得则反驳称,“同花顺未收到法院传票,并不意味着法院未接受万得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我们经过长时间准备,所有证据堆起来有三层楼高,恰恰说明案情之重大性和典型性。”

目前看来,同花顺与万得的这场法律纠纷还只是在口水战的阶段,借机炒作的嫌疑颇大。但是,其背后却折射出方兴未艾的金融数据服务行业亟待规范发展。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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