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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获简化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2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任晓

国家外汇管理局21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

《通知》在整合近年来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一是大幅简化管理流程,便利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二是简化和规范外汇登记和外汇账户管理。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登记事项标准化、格式化,简化相关申请材料,并明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经营所涉外汇账户的管理;三是规范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外国投资者须在完成出资确认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后续相关外汇业务;四是提升监管手段,有效防范风险。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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