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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盟军冲击基金销售格局银行地位短期难撼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2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曹淑彦

中国证监会11月20日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保险机构有望加盟基金销售团队,基金销售渠道将更加多元。在基金公司看来,此举的确对基金公司有利,但即便有具备“狼性”特质的保险机构加盟,也难以在短期撼动银行渠道“一枝独秀”的地位。

渠道更加多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基金销售市场已形成了以商业银行销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销售为辅的多渠道销售模式。但各渠道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发展缓慢。2011年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调整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非专业”条件,提高“专业”条件,鼓励多元化基金销售机构的发展。为进一步拓宽基金销售渠道,鼓励更多类型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拟引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对《暂行规定》,上海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代宏坤表示,这将有利于基金销售渠道多元化,增加销售机构之间的竞争。不过,基金公司对此态度则相对谨慎。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保险机构加入基金销售队伍对于基金公司而言肯定是有利的,但是实际效果如何仍需要观察。短期来看,依赖银行的局面难以改变,因为保险产品的销售很多也同样依赖银行。此外,保险销售人员是否有动力推动基金销售还难以确定,一笔寿险保单的提成相当丰厚,是销售基金难以达到的。

专业性待提高

除银行主渠道外,券商、第三方理财以及未来将纳入的保险机构之间是否会加剧纷抢银行份额的竞争?对此某第三方机构负责人表示,保险机构并不会对第三方构成太大影响。“因为彼此定位不同。保险机构销售能力和经纪人队伍可能更强,但是第三方更专注于专业化服务,对基金产品了解更加深入,具有独特的优势。”

华泰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评价中心首席分析师王群航指出,如同第三方销售一样,这对于销售格局的改变将是一个长期的事情。商业银行曾经对基金行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但它们现在的某些措施或许会影响基金行业的发展,因此必须降低其影响。但对于保险销售人员要进行严格培训,尤其是合规方面的培训。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在其微博中也指出,保险机构加入基金销售行列现存两个难点:一是基金销售业务与保险机构现有业务差别较大,尤其是股票基金有较大波动风险,保险机构销售人员能否把握;二是保险机构销售人员是否考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是否具有基金销售资格。

对于保险机构销售人员专业素质的质疑,代宏坤认为,其实不仅是保险,目前基金销售渠道中,银行、券商等销售顾问的素质水平均有待提高。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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