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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21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各会员公司及相关市场参与者: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维护债券市场秩序,现就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系统办理债券分期偿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债券分期偿还采取减少持仓的方式实施,如果发生债券分期偿还,债券持有人持仓将会相应减少。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的规定,由于债券分期偿还后导致的债券不足1手部分将同时全部偿还。

三、债券分期偿还权益登记日当天停止交易,并停止该债券对应的出入库申报。

四、本所会员和相关单位应当做好债券分期偿还业务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债券分期偿还业务涉及的登记结算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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