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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回报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2012年11月0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回报投资者

各地证监局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赴吉林、辽宁调研时指出,上市公司要十分注意投资者关系管理,关键是要沟通,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才能准确研判公司的风险和价值,这是对投资者应有的负责态度。他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要转变观念,积极回报投资者。“检验我们工作做得好坏的标准,是投资者的权益是否得到尊重,投资者保护是否充分”,“要动员协会、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解决市场存在的问题。”

对此,从8月上旬开始,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组织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证监局着重结合辖区内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检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方面的情况进行宣传,倡导客观分析公司质地、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坚持理性投资的良好习惯。

目前,各证监局已采取以下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参加专题现场座谈会、投资者保护巡讲活动、举办网上接待日或咨询活动、开通辖区上市公司互动平台、与辖区上市公司签订《诚信公约》、制作系列投教产品;兼顾监管和服务,主动为上市公司传达政策、授业解惑、出谋划策;召开投资者关系管理暨现金分红推动会,加强上市公司分红监管及检查力度;通过地方主流报刊、网站、广播电视节目、专题采访、平面或视频广告、电话短信、微博等多种媒体集中时间投放宣传材料。

以“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统计显示,浙江证监局辖区的整体分红水平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最近五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家数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分别为61%、64%、73%、75%、78%,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最近五年各年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24亿元、37亿元、44亿元、85亿元、122亿元,累计分红312亿元,占同期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8%。其中,万向钱潮、金鹰股份、浙江富润等7家上市公司2011年度分红比例超过100%,即分红金额超过本年净利润。

在此基础上,浙江证监局今年把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作为监管的重点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分红政策。截至目前,浙江证监局辖区所有上市公司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的章程修订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对现金分红条款进行修订外,辖区有79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动披露了未来三年(五年)的股东回报计划,实现了中小投资者对稳定现金收入的预期,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不仅如此,辖区部分上市公司还主动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例如,康恩贝规定每年现金分红比不低于20%;浙报传媒、浙富股份、报喜鸟规定每年现金分红比不低于20%,最近三年不低于30%;新上市公司喜临门、卫星石化更是将现金分红比例提高到每年不低于30%。部分公司的规定富有特色,如新湖中宝规定三年不低于30%,且现金红利与当年净资产之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在完善现金分红机制的基础上,浙江证监局重点选择分红情况较差的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督导工作,推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今年半年报期间,千足珍珠、大立科技、贝因美等前期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纷纷在中期实施了现金分红。这不仅提振了投资者的信心,也使辖区上市公司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以“丰富多彩”教育投资者

四川证监局在辖区持续开展了大规模的“积极回报投资者”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四川证监局“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从“夯实工作基础,取得主管部门支持,凝聚媒体力量,发挥市场主体能动性,立足监管工作,依托自律组织和机构合力,强化信息传递”等六方面入手,全面、细致开展“积极回报投资者”主题宣传活动。

对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四川局要求其结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防范及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信访投诉、机构维稳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在省内7个电视财经栏目持续滚动播放投资者警示教育词条一个月;在交易场所播放投资者教育宣传视频12万次,累计4.5万人次观看;制作及张贴宣传资料超过700期,发送宣传教育短信约200余万条;开办投资者教育专场超过600场次,受众投资者上万人,极大地增强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用优质服务回报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川局还指导证券期货业协会成立了投资者服务与教育委员会,以此为平台,制定和实施投资者教育及保护总体规划,积极动员辖区市场主体参与宣传活动。培训市场主体高级管理人员超过200人次,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意识;编制投资者教育系列产品宣传手册,内容包括阳光私募、公募基金、信托产品、集合理财产品、QFIIQDII等,通过对上述产品进行介绍和风险揭示,实现对投资者权益的最好保护,现已完成阳光私募基金分册的编制。

据悉,四川局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全景网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四川广播电台阳光政务栏目、成都金融仲裁院、四川证券期货信访法律服务机制等诸多平台扎实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强化资本市场正面宣传,增强投资者市场信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以“千方百计”沟通投资者

四川局、浙江局通过各种方式督促上市公司通过积极完善投资者来访来电接待工作机制、开展投资者接待日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浙江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将股东大会与投资者接待日相结合,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留出专门时间用于接待投资者。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将投资者接待日的活动时间、地点、参加接待人员、预约方式等内容以“特别提示”的方式,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一同披露,使更多的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为提高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沟通效率,浙江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将网络征集与现场提问相结合。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前,主动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收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针对提问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后主动提供给投资者。

四川辖区内的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将与投资者保持紧密的联系作为日常化、制度化的工作,在公司内部形成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和具体经办部门构成的梯级投资者关系管理体制,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同时安装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布固定的电子邮件并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中铁二局还完善公司网站首页的“投资者关系”专栏,增设公司分红政策、未来三年回报规划等相关内容,在公司网站首页设“积极回报投资者”相关宣传窗口,链接中国证监会“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相关宣传内容。针对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管理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还通过组织投资者深入施工现场考察,使投资者了解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川投能源通过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专门负责信息披露和为投资者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者接待工作,还编制接待投资者书籍《川投能源印象》,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创新开展官网、电话、电邮、正反向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建立投资者数据库及构建IR网络等多项举措,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与互动。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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