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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 拟向同业巨头卖壳

上海证券报2012年10月30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邱江

马鞍山国资委决定将山鹰纸业转让给国内造纸同业之手,并约定了严苛的资产注入承诺等安排。这只股价在A股目前排名倒数第二的低价股或将迎来新生。

山鹰纸业今日公告,接到控股股东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山鹰集团已于2012年10月29日收到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5%国有股股份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山鹰集团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山鹰纸业11898.08万股(占山鹰纸业总股本的7.5%)。

山鹰集团对此次协议转让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优化配置上市公司资源,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及产业优势,推动产业整合,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促进马鞍山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山鹰集团拟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其所持山鹰纸业股份,引入实力雄厚的重组方对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明细到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公告称,首先,受让方应为内资企业法人;其次,具备产业整合的条件。

具体来看,包括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从事包装纸行业;应承诺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入,进行产业整合;置入资产年造纸产能应达到100万吨以上,并具备废纸收购、纸箱制造等配套能力;能够保证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有利于促进马鞍山市经济结构调整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再次,公告还要求,受让方应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总资产(合并报表)原则上不低于60亿元。

最后,公告明确,此次转让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非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拟受让方。

回溯山鹰纸业相关资料,据2012年半年报,仅有两家股东对山鹰纸业的持股比例在5%以上,除持股7.5%的控股股东山鹰集团外,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山鹰纸业第二大股东,持股5.52%。而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还是山鹰集团母公司,同样隶属马鞍山国资。但耐人寻味的是,此次马鞍山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售股退出。

此外,山鹰纸业股价长期低迷,最近一交易日收盘价为1.85元。粗略以市价计算,接盘方获得山鹰集团持有的山鹰纸业7.5%股权大致仅需2.2亿元投入。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此次转让事项,山鹰纸业先后发布了诸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显示为“山鹰集团拟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如今山鹰集团并未重组,反而转手出售控股权。同时,按上述公告,接盘方将同时重组山鹰纸业。以此观之,显然山鹰集团已经有了“心仪”对象,预计公司卖壳将与重组同步进行。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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