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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顺电子更换审计机构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15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 本报记者 谢卫国

宇顺电子(002289)公告,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及筛选,提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2年审计费用将在2011年审计费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12年实际经营情况予以考量,2012年审计费用拟不超过50万元。

以上费用包括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法定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费用。

公告称,公司原聘财务审计机构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城所”)。后来,该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使用国富浩华的主体资格。公告称,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双方协商一致,鹏城所不再续任公司审计机构。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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