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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光伏企业谋划到海外找“代工”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12日04: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郭力方  

北京时间1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双反”案作出终裁决定,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设定了18.32%-249.9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及14.78%-15.97%的最终反补贴税率。这一终裁结果基本维持了5月份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决定。

面对美国“双反”靴子的最终落定,国内众多光伏企业除一方面继续声明对终裁结果的不满外,也无奈加紧谋划到海外设厂以尽力规避“双反”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高254%关税负担压顶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其对华“光伏”反倾销税率从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调至18.32%,最高幅度不变仍为接近250%。而反补贴税率则大幅增加逾10个百分点,大大高于初裁的2.9%-4.73%。

具体征税方面,龙头企业中,无锡尚德被征收的税率最高,反倾销税扣减出口补贴后为21.19%,反补贴税为14.78%,综合税率为35.97%。另有61家光伏企业享有单独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18.32%至31.73%,其中英利适用的关税税率为30.66%,而天合光能在龙头光伏企业中享有最低的税率,综合关税为23.75%。

但值得一提的是,绝大多数光伏企业在美国出口电池片及组件将要被征收249.96%的反倾销税率。

对于美国终裁结果的直接影响,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分析,如果从中扣除10.54%的出口补贴,“双反”增加的关税范围为23.75%至254.66%,这意味着最高增加2.5倍以上的成本负担。而目前美国在售的中国光伏电池板成本约比美国同行业仅低出20%,这意味着“双反”给中国光伏电池带来的成本负担急剧升高,失去成本优势的国内光伏企业未来在美国的份额将加速丢失。

事实上,自5月份美国出台“双反”初裁以来,国内光伏产品对美出口量已出现快速下滑,其中仅6月份出口额同比就下降6成之多。

加紧海外设厂转移产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美国对华光伏“双反”终裁提出维持调查范围不变,即征税范围仅限原产于中国电池。这意味着中国企业通过海外代工方式输往美国的产品不在惩罚范围内。

这也让众多企业看到一丝利好。事实上,不愿坐以待毙的企业早已趋向选择到海外直接设厂,转移部分产能到海外。毕竟国内市场份额不到5%,面对20%的美国市场及其长远成长潜力,谁都不愿意轻易放弃。

据了解,无锡尚德早在2010年就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建造了工厂,目前的产能在50兆瓦左右。同为第一梯队的阿特斯目前在北美地区的工厂产能为200兆瓦,今年底计划将提升到400兆瓦。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包括天合光能、昱辉阳光和中电光伏等第一梯队企业目前都在筹划到海外设厂。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此前曾表示,目前天合光能产品出口到欧洲的份额达到70%,如果反倾销制裁出台,公司不得不到海外直接设厂。昱辉阳光则直接表示,公司目前已决定加大其光伏硅片在台湾的代工量,今年释放的代工订单为150兆瓦,明年预计将增加三倍。

国信证券分析师认为,由于美国“双反”没有将“双反”范围扩大到上游电池片,因此部分大厂仍可以选择海外建厂和海外贴牌等方法规避“双反”的影响。同时,由于税率普遍上调,没有资金在海外建厂的中小企业可能会被加速淘汰,对于行业可能也是个好的市场调节的方向。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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