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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贸圈融资担保风波逐渐蔓延 中储子公司卷入无锡钢贸商借贷诉讼

上海证券报2012年10月10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全泽源

钢贸圈担保危局在一步步波及相关上市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储股份今日一连发布4个涉诉公告,这家从事存储、物流的大型企业也卷入钢贸圈纷争。

中储股份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中储物流”)近日接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4份应诉通知书,皆为建行无锡城南支行诉无锡当地钢贸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4笔借款本金分别为800万元、950万元、950万元和800万元,合计3500万元,北京中储物流一律被追加为被告。

北京中储物流此事仍未逃离钢贸圈混乱融资及担保的范畴。

被诉的4家无锡钢贸商分别是无锡皇亿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鸿宏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蓥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无锡川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此前北京中储物流分别与这4家钢贸商建行签署了《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上述钢贸商提供给建行的质物,皆由北京中储物流依监管协议代建行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而据公告显示,上述4家钢贸商无法到期偿还借款,而北京中储物流负责监管的质物也出现“灭失”——质物消失不见,北京中储物流由此被追加为被告。

这背后极有可能存在的是钢贸圈这轮危局中层出不穷的钢材贬值、虚假质押、重复质押与货权混乱等一系列问题,并导致代为钢贸商做担保或直接发生借款关系的上市公司与国企等陷入尴尬处境。

上述4家无锡钢贸商的借款交易、北京中储物流提供监管服务都发生在同一天——2011年12月21日。

上述4家钢贸商当日分别同建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皆为6个月,即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6月20日止,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按季结息,并于借款到期日归还全部本金。

同日,钢贸商和建行分别签署了《动产质押合同》,同时,钢贸商、建行及北京中储物流签署了《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对钢贸商提供的质物,由北京中储物流依监管协议代建行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建行诉求称,其有权以钢贸商质押的质物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来优先抵偿钢贸商应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建行同时诉请判令北京中储物流在灭失的质物价值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中储股份表示知悉该子公司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后,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已要求北京中储物流积极应诉,依法争取公司股东权益不受损失。

依据当初质押合同及监管协议,钢贸商应提供价值不低于借款本金的质物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作质押担保。不过,中储股份并未交待上述质物现今情况。

中储股份之前,马钢股份已经遭受巨大损失。昨日,马钢股份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马鞍山马钢裕远物流有限公司因向钢贸商支付的8亿元货款无法追回,已无能力对其目前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决定向法院申请重整。

本报9月12日曾报道《钢贸商圈高杠杆融资或酿危局  上市公司受累“坠”陷阱》,调查采访显示,随着钢贸商一个个倒下,钢贸圈大量高杠杠的虚假质押、重复融资的风险已经越来越大。在中钢天源、厦门信达之后,更多上市公司和国企卷入钢贸圈风波的问题也在近期显现出来。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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