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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首期证券纠纷调解员培训班举办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09日04:22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蔡宗琦

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期证券纠纷调解员培训班近日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协会副会长杨晓武表示,证券纠纷调解员是证券纠纷行业调解过程中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行业调解工作的重任,寄托着纠纷当事人及相关主体的厚望,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求调解员认真学习协会颁布的证券纠纷调解工作三项基本规则,遵守调解员行为规范,提高调解工作技能,积累调解工作经验。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许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付育、北京仲裁委员会处长陈福勇分别就我国调解制度的基本情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现代商事调解理念与技术等进行了讲解。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处长林丽霞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对做好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提出三点建议:坚持实质公平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利益;严格履行调解职责,研究完善制度设计;做好案例总结工作,对改进监管方法提出建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已与3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协作机制,并在全国范围内聘任了111名证券纠纷调解员,他们来自监管部门、地方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首期调解员培训班结束后,协会还将在近期举办第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对所有已聘任的证券纠纷调解员和地方协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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