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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企业年金需从财税改革入手

经济参考报2012年09月26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新华08网北京9月26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涛 上海报道)作为我国当前“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经过7年的发展依然相当滞后,已成短板,制约了整个养老保障体制的构建进程。

专家认为当前企业年金发展迟缓主要存在税优激励不足、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失衡导致企业年金空间遭挤压两大困境,而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制亟须突破当前藩篱,尽快推动企业年金成长,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对财政构成的压力,避免“第一支柱”独木难支而“绑架”财政的风险。

企业年金平均替代率远不足1%

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并不均衡,企业年金占比偏小,已成为发展中的短板。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占GDP比重、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重、员工参与率和替代率等方面,都与全球尤其是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的研究,就规模而言,2011年我国企业年金资产占我国GDP比重仅为0.76%,而全球企业年金29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约38%,即使在金砖四国中,我国企业年金占GDP比重也是最低的,巴西、印度、俄罗斯这一占比分别达到17%、5%、2%。从就业人口参与率看,我国企业年金人口参与率仅仅2.1%,而英国为8.7%、法国为10.6%、加拿大为39.4%、美国为46%。

根据方正金融研究院的研究,我国企业年金占基本养老金比重为18.3%,而全球企业年金(大约30万亿美元)则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约6万亿美元)的500%。另外,我国企业年金的平均替代率远远不到1%(企业年金替代率指从企业年金获取的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替代比率),而OECD国家的平均替代率为9%,英国和美国则将近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副司长张浩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上表示,企业年金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结余资金不到20%(18.3%),由此造成了公众过多依赖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压力过大。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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